关于大力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建议
——尚增轩委员的发言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7日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新乡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在“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培育了一批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其中卫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被评为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延津县、长垣市资源循环再生工业园获批省再生工业园。但是从整体上看,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产业规划亟需加强。目前,我市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仅出台有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还缺少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导致产业发展中存在项目重复建设、集聚集群不够、落后产能淘汰不力等问题。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在全市6个县区有布局,全部投产达效后,个别项目可能面临生产原料不够的问题。
二是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不足。我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大都是平台式产业结构,产业多处于产业链中的某一环节,上下游之间缺乏有效协同,难以形成良性闭环。以延津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为例,园区形成了以生活垃圾等低值废弃物处置和废旧动力电池、汽车拆解等资源再生利用为主的产业链条,但县域内缺少专门的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回收网点和区域性再生资源交易平台,难以形成“回收—加工处理—再次交易”的环保型开发模式,资源达不到有效循环。
三是行业发展尚需规范。目前,循环经济发展中部分行业还不够规范。比如废旧电池回收行业,市场上存在大量没有资质的“小作坊”高价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家电等,而正规企业由于增加了环保设施、安全设备投入,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在竞争中反而处于劣势。
四是补贴政策亟待健全。上级资金补贴门槛较高,比如制造业设备更新技改示范类项目,要求企业申报的设备、软件实际完成投资不低于1亿元,我市很多企业虽有设备更新需求,但由于政策门槛高,无法获得财政补助。福建省、湖北荆门、河南长葛等地分别围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出台了具体的奖励支持政策,而我市相关政策较少,企业享受的“真金白银”利好少,在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等方面缺乏动力。
为此,我们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新乡市培育壮大循环经济产业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坚持全市一盘棋谋划,由市国资集团牵头成立循环经济产业集团,明确发展主体,抓好产业服务。主动融入我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4+N”规划布局,编制《新乡市循环经济产业总体发展规划》《新乡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土地、税收、补贴、金融等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建立我市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保障机制,支持利用存量低效土地进行项目建设,优化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对新建、扩建类项目在环境政策方面予以保障倾斜。
(二)完善产业体系。立足我市“中国电池工业之都”优势,依托中鑫新材料废旧锂电池回收再生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和亚洲金属铅酸电池拆解优势,招引关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上下游企业,建设以电池回收为主的专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并将符合新乡(延津)静脉产业园发展的项目优先落地延津,为新能源电池产业做配套支撑。立足我市产业基础,推进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化工及循环经济园区联动、生活垃圾回收、危废处置等项目建设;加强与河南循环科技产业集团沟通协作,依托市供销社服务网络,建立引领全省、辐射全国的回收网络和业务体系,助推循环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规范行业标准。明确循环经济产业的标准和要求,为行业发展提供清晰的指导和规范;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拆解、违法排污行为,压缩污染企业、黑工厂、小作坊生存空间,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四)健全补贴政策。优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补贴政策,适当降低补贴条件,简化申请流程,降低企业申请难度。参照外地经验做法,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达到行业规范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经上级业务部门认定的“循环经济产业”中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补贴或税收优惠,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来自新乡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大会发言)